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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共英语教研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017-06-12 07:38  

   

根据学校教学方面的相关规定,公共英语教研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如下:

一、    备课

(一)每个学期在开学前一周的时间内由各教研室主任制定新学期的教学计划,经教学主任审批后上传到公共英语教研部的公共信箱,教师自主下载后严格执行。

(二)教师认真研究教学计划,正确处理本课程与先行课、后续课的衔接。

(三)根据所选择的教学内容进行科学的教学设计,编制好一学期的纸质的手写或打印稿教案。

(四)科学安排教学进程,认真制订教学日历(一式三份:一份自用,一份部里存档,一份报送学校备案)。

二、    课堂教学

(一)  作息时间要求

1.  教师必须提前十分钟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前的所有准备。

2.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有较强的时间观念,不迟到,不提前下课。

3.  课间必须给予学生休息时间,绝不允许以课间没休息作为提前下课的理由。

(二)教学态度要求

1.  充分备课,能熟练、自然地讲授相关的内容。

2.  认真对待每一节课和每一名学生。

3.  尊重并严格要求学生,教师要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和学习状态,认真执行《公共英语教研部学生平时成绩量化管理细则》中的规定,教师在每堂课上以各种方式点名人数不得少有全班人数的五分之一。遇到学生大幅度缺席等特殊情况教师应及时与部里或相关学院取得联系。

(三)教学内容要求

1. 内容充实,以课本内容为中心,注重从课堂教学内容的导入到为学生留作业的各个教学环节的衔接。

2. 层次清晰,条理分明,逻辑性强。

(四)教学方法要求

1.  语言生动,有感染力,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

2.  讲授要有启发性,使学生认真思考,促进学生主动学习。

3.  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在有条件的教室要科学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但多媒体教学只是先进的教学辅助手段,不要过分依赖多媒体。当多媒体课件突然无法使用时,教师必须有继续完成课堂教学的充分的准备。

4.  在任何课堂里,板书是必不可少的。

5.  重点突出,准确把握学生学习的难点。

(五)教学规范要求

1.  课堂语言准确、精炼。

2.  行为举止大方、自然。

3.  板书规范、清晰。

4.  多媒体课件设计科学、合理、美观。

(六)其他要求

1.  教师必须携带整个学期的教材、教学日历、教案、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上课。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必须携带纸质教案。

2.  在大一学生的第一节课上,教师要向学生讲明大学英语课程的性质、地位、教材的使用情况、课堂的基本要求,介绍《公共英语教研部学生平时成绩量化管理细则》以及大学英语的考试方法。

3.  教师必须加强课堂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座位零散问题,使教学有序进行。

4.  教师仪表要端庄大方。

5.  教师必须从自身清除所有带给教学的不良刺激,包括教师的不整的衣着、没有关闭的通讯工具等。

三、    作业

(一)    教师要按照课程的要求,向学生布置作业,作业的内容、数量、要求及交作业的时间要明确。

(二)    教师要及时批改作业。

(三)    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具体指出作业中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

(四)    教师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情况进行记载,并按照《公共英语教研部学生平时成绩量化管理细则》的规定记入学生本课程的平时成绩。

四、    考试

(一)    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考试工作。

(二)    教师要加强有关考试方面的训练,努力使考试的全过程(包括考试的命题、考试的实施、考试的评定以及考试分数的解释等环节)都科学、客观。

(三)    有关考试命题、考试评定等方面,按照《公共英语教研部出题、考试、阅卷以及成绩管理制度暂行规定》和《公共英语教研部教师监考注意事项》规定执行。

(四)    教师自身要杜绝考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包括留复习题、透露与考试题相关的信息、评定时给人情分等。

(五)    在考试前,必须由教师亲自领取与考试相关的一切东西,不得由学生帮领或代领。

五、    教师请假

(一)    按照学校的要求,任课教师需要请假者,必须提前申报给教务处,教师临时擅自串教室、串教师均视为教学事故。

(二)    根据人事处的相关规定,教师请假四天以上者,由部主任向人事处提交报告。

(三)    任课教师上课需请假四天以内者,应得到教学主任批准后,通知本人所在的教研室主任,由教研室主任安排好代课教师后,通知办公室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组织填表格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四)    需要请假的任课教师必须在课前与代课教师完成教学进度等与教学相关的内容衔接。

六、    新任教教师的导师制度

(一)    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新任教的教师根据即将要承担的大学英语课程的教材,由部里统一为其在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中选取教学导师。

(二)    被选取的教学导师要积极为新任教的教师提供教学帮助。

七、    教师违纪处理

教师在教学方面违纪者,严格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公共英语教研部

20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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