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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共英语教研部教师参评教学方面奖项的条件(试行)
2017-06-12 07:35  

 

(一)凡获得“公共英语教研部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的教师,推荐参加下一年度校级及校级以上的教学大奖赛;获奖教师在下一年度评职部内同等情况下排序中优先;在下一年度各种评优中优先;在下一年度优先派出参加国内召开的各种专题会议。

(二)在公共英语教研部学期教学安排及课程临时调整时,对于积极克服困难,主动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优先考虑推荐参评各类奖项。由于教师个人承担校外课程而不能完成部内代课任务,经查实的教师,未来一年内禁止参评任何奖项。

(三)获得“公共英语教研部教师优秀教学奖”的教师,未来一年内不允许再次参评该奖项。

(四)获得学校“宁齐堃教学奖”的教师,未来两年内不允许再次参评该奖项。

(五)获得学校“优秀中青年教师教学奖”的教师,未来两年内不允许再次参评该奖项。

(六)获得学校教学优质奖的教师,未来两年内不允许再次参评该奖项。

(七)受过各级各类处分的教师,未来一年内禁止参评任何奖项。

(八)一个学期内由于各种原因请假而不能参加部里及教研室正常例会的累计次数超过本学期例会总数五分之一的教师,未来一年内禁止参评任何奖项。

(九)一个学期内无故不参加部里及教研室活动累计2次及2次以上的教师,未来一年内禁止参评任何奖项。

(十)一年内上课请假累计超过24学时(不包括24学时)的教师,取消下一年度的一切评优资格。(因产假、疾病等不得不休长假的教师另议)

(十一)    对于不执行公共英语教研部大学英语教学常规及考试、考核相关规定和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按照《公共英语教研部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共英语教研部 

                                               2010年9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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