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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英语教研部2017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2017-06-11 22:13  

公共英语教研部从2012年开始独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分别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两类,其中学术型研究生下设有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二语习得理论与实践两个研究方向(隶属于二级学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下设有“学科教学(英语)”一个研究方向。我部现有在岗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2人、专业型研究生指导教师12人。现制定《公共英语教研部2017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如下:

1、对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成果的要求与学校制定的条件相同,即与《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哈师大发【201517号)中对成果的要求一致。

2、此外,为使指导教师的选拔与培养更适合我部自身发展的特点,现补充以下几点要求:

1)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成果必须与招生方向一致。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成果必须与二级学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下设的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二语习得理论与实践两个研究方向一致;专业型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成果必须与外语教育教学的研究方向一致。

2)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工作质量同样被视为考核指标,主要包括:

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在每年4月的外审中被量化为ABCD四个等级,如果研究生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连续两年有50%得到D(不合格)的等级,该指导教师将被视为考核不合格。 

研究生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每个年度会参加中期考核,如果有50%的学生不合格,该指导教师将被视为考核不合格。 

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参加研讨会的出席次数应为每个年度不少于4次,指导研究生在研讨会上进行主题发言的质量也同样被视为指导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公共英语教研部

                                             201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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