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我单位整体的科研水平,英语部原则上鼓励教师从事进修、攻读学位、学术交流等科研活动,提供时间上的支持。同时,根据实际教学需要,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安排,特制定相关规定。
(一)我部教师报考硕士研究生时,部里建议报考本地学校,外地学校应是外语专业院校或省级重点学科,或出于单位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得到单位同意;教师攻读学位期间,原则上应承担一定时数的教学任务(最低每周8课时)。
(二)我部教师如需申请国内外访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应符合以下规定:
申请资格
1.支持高端进修,如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客座教授等出国留学项目,要求具有明确的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研究方向,并提供正式邀请函。
2. 每位教师先后两次访学(包括国内外)之间应该至少间隔5年,暨从前次访学后回单位履职开始到下次派出离任间应该在单位服工龄务5年或以上。
3. 每学期原则上只派一名教师赴国内外进修访学,(具体名额可视单位情况适当调整),如有数名符合条件的老师申请,则综合考虑下列原则排序:
符合我部学科学位建设、团队建设(翻译、文学方向)需要优先;
工龄长者优先;
从未申请过访学者优先;
履职表现优秀者优先。
具体要求
1.赴国外进修期限最长为一学期,暨派出访学的下一个学期初应该按时返回单位报到,不得延期。逾期未经部里同意擅自不归,视为旷工,按我校人事处有关制度处理。
2.被批准的申请人应尽快与我单位协商确定访学时间,并提前一个学期告知单位。同时,我部会对被批准近期访学人员时间安排向全体教师通报,以方便其他预计访学人员合理安排时间。
3.申请人在派出前必须和本单位签订协议书方可离任。
4. 进修教师回岗后, 应提交能反映其研究水平的科研成果。(论文在一年内发表;著作在两年内出版。)
(三)我部教师在教学工作期间如需请假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应符合以下规定:
1.该学术会议必须由国内外较有影响的正规教育机构、研究机构承办,会议级别较高。
2.参加会议教师必须接到会议正式邀请函,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大会上宣读本人撰写的论文或做主题发言;或提交参会论文;或主持及以前三名身份参加与会议主题相关的科研课题。
3.参加国内会议往返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5天,参加国际会议经部里同意可适当延长。
4.与会教师返回后,应向部里及时通报会议精神,并在全系大会上汇报学习心得、交流经验。
5.拟参加会议教师至少应提前一周向主管领导提交书面申请,经部里审核、批准后方可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