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工作部署,我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成员于6月4日进行了2018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评选工作,我部严格执行《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版)》(哈师大发〔2018〕14 号)及《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哈师大发〔2018〕16 号),最终评审结果如下:
1. 通过顾世民导师具备在岗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
2. 通过顾世民、姜凌两位导师具备在岗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
3. 通过刘英昕、陈杰两位导师具备首次申请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
4. 通过顾世民、潘春静、赵滨丽、姜凌、陆杨、于婷、安然、张阔、赵骞等九位导师具备在岗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
5. 通过王艳红导师具备首次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
6. 通过才亚楠、于虹、陈杰、丁玲玲、马阿婷、于淼等六位导师符合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直接认定条件。
特此公示,为期5天,上报学校。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88060062,88060550。
公共英语教研部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