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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英语教研部新生入学教育系列活动---学习哈尔滨师范大学章程
2018-09-07 16:01  

 

(陈融/文)9月5日,公共英语教研部在西语楼109室开展了2018级新生哈尔滨师范大学章程学习活动。本次活动由陈融主持,2018级全体同学参加此次活动。

活动上,陈融首先说明学习学校章程的必要性。她指出,我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依法制定大学章程并严格依照章程治理,既是法律对每一所高校的基本要求,也是大学设立、运行、发展合法性的前提。

活动中,主要对哈尔滨师范大学章程中的总则、学校职能与教育形式、学生、校徽、校旗、校歌、校训以及校庆日进行讲解。其中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学生在校期间享有九项权利与七项义务,其中,学生按照法律和学校规定,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文化体育、勤工助学等活动,组织和参加学生团体;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公平获得在国内外学习深造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机会等是学生在校的基本权利。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刻苦学习,增强体质,完成规定学业等则是在校学生需履行的基本义务。

在活动的最后进行了校歌的学习,校歌是反应学校精神风貌的重要标志,集中体现了学校的教育理念、办学特色、优良传统,学唱校歌可以激励学生的成长、凝聚学校精神、推动校园文化的发展。

整个学习活动气氛热烈,充分体现了我校教书育人、以文化人的宗旨,也为凝聚学校精神和今后的思想教育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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